复旦投毒案被告庭审放弃自我辩护(组图)

2014年02月18日15:14  新民晚报
黄洋父母走出法庭时悲痛欲绝 黄洋父母走出法庭时悲痛欲绝
林森浩父亲面无表情走出法庭记者 陈意俊 摄 林森浩父亲面无表情走出法庭记者 陈意俊 摄

  本报记者 宋宁华 程绩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尽管在开庭时,林森浩称投毒动机只是为了愚人节“整整他”,辩护人为其作了从轻处罚的辩护,但市二中院一审判决,28岁的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为林森浩投毒而身亡的室友黄洋,中毒身亡时同样年仅28岁(本报曾在去年11月27日、28日报道此案开庭情况)。

  是否有故意杀人动机

  和开庭时候一样,今天又是一个阴雨天。上午,所有进入法庭的人都是一脸沉重。被害人黄洋和投毒者林森浩的家人均早早来到法庭。林森浩身穿绿色军大衣走上被告席,和自己的家人没有任何眼神交流。黄洋母亲一见到他,马上情绪激动,泪流满面,在旁边人的安慰下勉强控制情绪。

  在一审庭审中,林森浩称投毒动机只是为了愚人节整整黄洋,并没有预料到会害死他。林的辩护人也对其作出了间接杀人的辩护意见。而受害人黄洋的家属则态度坚决,要求“严惩凶手”,黄洋父亲黄国强更是强调,如果一审判决结果不是死刑,肯定会提起抗诉。

  由于市二中院报高院申请获批,该案延长审限3个月。法院审查了相关物证、司法鉴定、尸检鉴定书、证人证言等证据后认为,林森浩是医学院专业研究生,并参与了二甲基亚硝胺对大鼠的相关实验,有10只大鼠致死,还将其研究成果写入个人硕士毕业论文。他明知二甲基亚硝胺有剧毒,却因琐事和黄洋不合,为泄愤将二甲基亚硝胺投入饮水机,导致黄中毒。在黄住院期间,他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因此,林主观上有致其死亡的动机。辩护人辩称其间接杀人与事实不符。

  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庭审中,林森浩详细供述了自己投毒的过程,并放弃了最后的自我辩护。在庭审结束前,他说:“我的行为导致我同学黄洋的死亡,给他家庭带来了巨大打击。我对不起我父母近30年的养育之恩。我罪孽深重,我接受法庭给我的任何审判。”林森浩的辩护人认为,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该从轻处罚。

  但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林森浩杀人的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为此根据刑法相关条款,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官刚宣布完判决书,林森浩的父亲马上站起身大吼一声“我要上诉”。在庭后,他向记者表示:“法院判决的证据不足,我一定会上诉。”黄洋的母亲听到判决后马上泣不成声,瘫倒在地,靠周围人搀扶离开法庭。

  判决后,林森浩被押解离开法庭,门在他身后重重关下,他的人生之门也许即将关上。

(原标题:投毒者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

(编辑: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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